呢排電視日日睇住一眾投資者追討關於雷曼兄弟賠償事件
實在聽到有點煩
本身都係做銷售業o既我, 深明講你就訓, 訓醒你又問o既顧客心理
一開始買哥陣冇睇清楚冇問清楚
完全都未知道自己買緊乜野同有乜野風險就中個頭埋去
我相信眾多存戶中各有各故事
有d連棺材本都冇埋
但係諗返轉頭, 點解連你自己用棺材本訓身去買o既一樣野你自己都唔問清楚先呢?
日日電視都有政府廣告話投資可升可跌, 叫你地唔好做羊問清楚先又當佢耳邊風
輸左錢走去追銀行, 不停搵理由等銀行可以入罪
但係一早合約簽左, 條款都列明, 單張都講明係高風險, 投資者亦需自己承擔
如果係贏錢, 我相信唔會有人去投訴銀行
輸錢就叫回水, 咁合約精神何在??
仲要不理智到要政府包底
"用納稅人o既錢黎補貼投資者o既損失, 我相信納稅人唔會願意"
講得非常好
投資失利, 應怪自己冇眼光亦冇去小心做工課, 更什者可以怪自己唔好彩, 除此, 仲怪得得邊個?
常言道: 人生如賭搏
怕輸唔好賭, 要賭, 輸左就唔好怨!
贏左錢唔見你俾貼士, 輸左錢怪派牌哥個手臭?! 成何道理?






